1122「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大專院校優秀資(通)訊人才獎學金」

一、學校受理申請時間: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止。
二、申請資格:為中華民國國籍(有身分證)或外籍人士在台灣學校就讀者(有護照)之大專校院學生及博(碩)士(不包括修學生、延畢生、學分班、在職專班),學業成績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系所排前10%,無不及格科目;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
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