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2「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 2024-02-19 生輔組 校外獎助學金 一、學校受理時間:至113年3月25日止。 二、申請對象:設籍滿6個月及相關清寒證明外,112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為80分,且操性無記過。 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 公函 公文1 公文2 申請條例 申請說明 申請書 獎學金申請名冊 Tweet 列印本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