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1141「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」

一、學校受理時間:至9月23日止。 
二、申請對象:為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,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。 
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