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2「和諧安定獎學金」

一、申請日期:9月1日至9月30日止。
二、申請資格:就讀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之在學學生,前一學年度每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(中低收入戶者優先順位)。
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