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2「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 2025-03-04 生輔組 校外獎助學金 一、學校受理申請日期3/1至4/8日提出申請。 二、申請資格為凡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,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,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清寒學生;在校學業成績(或一般學科)平均八十分以上。 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 公函 申請要點 申請書 Tweet 列印本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