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1「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」

一、學校受理時間:9月18日至10月06日止(請將申請表紙本繳交至生輔組 分機3518 鄧小姐 )。
二、線上表單填寫:
三、申請需繳交以下資料:   
  1. 申請書   
  2. 低收入戶證明   
  3. 1121學期成績單   
  4. 印章 
四、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