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2「外交部外交獎學金」

一、學校受理申請時間至114年2月14日止。
二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,且須修讀相關課程(詳附件),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以上,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以上,體育成績75分以上(無修者免計),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。
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