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1「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 2025-08-27 生輔組 校外獎助學金 一、學校受理時間: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15至114年10月8日止。 二、申請對象:設籍滿6個月及相關清寒證明外,114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為80分,且操性無記過。 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 公函 申請辦法 申請書 申請要點 名冊彙整表 Tweet 列印本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