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「11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(學士班-年收入90萬以下)審查結果」

公告「11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(學士班年收入90萬以下)審查結果」:

一、獲得的補助金額將於114-2學期的學雜費繳費單中直接扣除。

二、如對審查結果有疑慮者,請於114年12月5日(星期五)前,檢附113年度
     所得清單 (父母、學生)或財產清單(父母、學生)繳交至生輔組申請覆查, 
     逾期者視同放棄。(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請至國稅局申請)


三、如對審查結果有疑慮者,請親洽生輔組或來電生輔組:
       劉先生 03-4581196    分機3522 / 分機35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