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26龍潭歸鄉文化節-桃園市市長盃龍舟賽」桃園市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參賽補助實施計畫

  • 2026-03-20
  • 體育組

一、本案計畫受理期限自115年4月7日起至115年5月25日止(以發文日期為準),請有意願申請補助之學校,於期限內函文檢附參賽補助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總表(詳計畫之附件一)向本公所提出申請,逾期將不受理。
二、為強化機關風險管理義務,並落實對參賽者之生命安全保障,本年度參賽及補助實施計畫修正部分內容,摘要如下:
(一)修正預賽及複賽補助金額:預賽補助3萬元,複賽補助3萬元,若各組別因未達大會規定隊數而無預賽賽程者,僅補助3萬元。
(二)新增保險項目:強制規定各隊須為所有隊員(領隊、教練、奪標手、槳手及舵手) 投保活動相關保險,申請補助項目必須要有「保險」項目。
三、受補助單位之支用單據及相關資料,請依照會計法及檔案法等相關規定自行妥善保存,並於經費執行及支用時確實依據 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,本公所將不定期視事實需要派員抽 查。
四、旨揭計畫(核銷參考範例及注意事宜)電子檔公告於本公所網站-訊息公告-最新消息項下,請自行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