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1151「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辦理獎助學金」

一、學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月23日止。
二、申請對象為設籍桃園市滿半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及碩士班在學學生(進修部除外),114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、操行(德育)成績80分以上。
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