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1「昌益事業群助學獎學金」

一、學校受理申請時間:自9月1日至9月24日止。
二、申請對象:為中華民國國民,凡家境清寒者且領有限制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,操性及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