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2「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 2023-01-11 生輔組 校外獎助學金 一、學校受理時間:自3月1至3月24日止。 二、申請對象:設籍滿6個月及相關清寒證明外,111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為80分,且操性無記過。 三、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。 申請辦法 申請說明 申請表 Tweet 列印本頁